释义 |
法律分析: 法律规定不允许,因为犯罪嫌疑人在案件结束前不允许有任何外部联系,而且只能代表警察打电话,所有与法律有关的案件都不允许通知犯罪嫌疑人。因此,羁留中心的囚犯在打电话前,须获得有关当局的同意。 犯罪嫌疑人被拘留在拘留中心的,可以按照规定经处理机关同意打电话给家人,但没有重大问题的,一般不允许。 拘留中心条例”第28条在拘留期间,犯罪者可以经案件处理机关同意并经公安机关批准,与近亲通信并会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七条 辩护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第二十三条 公安机关关于处理违法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二十三条拘留中心应当充分保障被拘留未成年人与其近亲联系和会见的权利。生病的,应当及时治疗,并通知父母或者监护人。 第三百六十条 在公安机关侦查拘留期间,外国犯罪嫌疑人经公安机关批准,可以会见近亲属、监护人,对外交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