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质量罚款标准如下: 1.工程质量发生一般事故对该项目部处以2000-5000元罚款。 2.工程质量发生严重事故的对该项目部处以10000-50000元的罚款。 3.工程如发生重大质量事故对该项目部处以5-10万元的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4.对质量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不报者,一经查处,对直接责任人处以5000元罚款。 5.已竣工但仍在保修期限内的工程,发生质量投诉,给企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责任单位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投诉到公司的,罚款5000元;投诉到区主管部门的,罚款8000元;投诉到区级以上的,罚款15000元;造成媒体曝光,对公司声誉带来极坏影响的,罚款20000元以上。 9.地基、基础与主体等分部工程,经质量监督机构验收不合格,地基、基础分部罚10000元,主体分部罚20000元,主体结构抽检存在问题,罚款5000元。 法律依据:《建筑法》第3条,建筑活动应当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符合国家的建筑工程安全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