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应遵循哪些规定? |
释义 | 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的处理方法:重新验收经返工或更换的检验批;通过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进行验收;经检测单位认可能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工程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法律分析 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 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 2.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 3.经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可予以验收。 4.经返修或加固处理的分项、分部工程,虽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衡顷滑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拓展延伸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的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规定时,责任主体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建设单位应承担主要责任,包括质量监督、合同管理等方面的责任。设计单位应对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技术可行性负责。施工单位应按照设计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规定。监理单位应对工程施工进行监督和检查。对于质量问题的处理方式,可以采取返工、整改、罚款等措施,甚至可以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公众安全,是各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结语 建筑工程质量问题涉及到法律责任和处理方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都应承担相应责任。处理方式包括返工、整改、罚款等措施,甚至解除合同、追究法律责任。维护建筑工程质量,保障公众安全,是各方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八条 建筑施工企业对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 建筑施工企业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偷工减料。工程设计的修改由原设计单位负责,建筑施工企业不得擅自修改工程设计。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六章 建筑工程质量管理 第五十五条 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的,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019修正):第七章 法 律 责 任 第六十六条 建筑施工企业转让、出借资质证书或者以其他方式允许他人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对因该项承揽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建筑施工企业与使用本企业名义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