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施工方为了利用建设方负责人的权利得到不正当利益,而主动给与其财物。也可以是被动给与,即建设方负责人在承诺或者暗示给与施工方某些不正当利益的同时主动要求、索取财物的情况下,施工方为了得到这些利益,被动地交付财物。行贿人行贿的对象主要是建设单位的有权利决定签订合同的主要负责人,但是也不排除其他有关人员。如建设单位后勤管理人员,能和领导说上话的的领导身边工作人员,建设单位的上级领导,施工中建设单位驻工地的代表等。行贿的对象也可以是单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九条 为谋取不正当利益,给与国家工作人员以财物的,是行贿罪。 第三百九十条 对犯行贿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