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按照《关于贵州电网2020-2022年输配电价和销售电价有关事项的通知》两部制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的基本电价,最大需量单价,由“35 元/千瓦·月”降低为“32 元/千瓦·月”,容量基本费单价由“26 元/千伏安·月”降低为“23 元/千伏安·月”。大工业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220千伏输配电度电价(含线损同口径比较,下同)分别降低每千瓦时1.77分、0.89分、0.3分、0.2分。一般工商业输配电价10千伏、35千伏、110千伏分别降低8.21分、5.56分、3.7分。 贵州省工业用电价格? 1、第一档电量为22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为每千瓦时0.4556元; 2、第二档电量2200-4000(含)千瓦时以内,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5分,即每千瓦时0.5056元; 3、超过4000千瓦时以上的用电量为第三档电量,电价在第一档电量电价基础上上调0.3元,即每千瓦时0.7556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 第一条 旨在保障和促进电力事业的发展,维护电力投资者、经营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保障电力安全运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