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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产假有多少天?规定是什么时候
释义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目前产假一般是多少天?有什么规定?
    必须享受的假
    产假:98天+30天/15天(晚育)+15天/30天(难产)+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个婴儿)
    产前检查:女职工妊娠期间在医疗保健机构约定的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包括妊娠十二周内的初查),应算作劳动时间。(有些企业将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的时间计为病假、缺勤等,侵害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贵州省贵阳市规定产假是多少天?
    1、正常产假98天,最多可休158天。
    2、法律依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
    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福州市规定产假多少天?
    产假最多可休180天,其中国家规定产假98天,符合地方规定的可延长为158天至180天。
    女职工产假的法定规定是多少天?
    一,1、基本产假128天,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北京相关政策的,产假可再增加1-3个月,最长为7个月产假)。
    2、难产的可增加产假15天。
    3、怀孕不满四个月流产的,给予15天的产假。
    4、怀孕四个月以上(含四个月)流产的,给予42天产假。
    5、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二,法律规定: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应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可增加产假15天。
    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现在深圳市规定产假是多少天呢?
    产假最多休178天,包括法定产假98天以及地方规定80天。
    
     该内容由 许乃义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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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6 0:4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