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一、看房:买方看房、买卖双方初步洽谈价格、付款方式、交房日期等事项,一般买卖双方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买卖双方支付; 二、查档:买卖双方持 房产证 原件或按揭合同原件到国土部门查房档案; 三、签合同:买卖双方协商房屋价格、 定金 、首期款、资金监管、 贷款申请 时间、赎楼费用、过户申请时间、税费支付方式、交房日期、租客情况、佣金的支付时间及比例、 违约责任 ,确定这几大要点后,买卖双方与中介签订三方合同或者买卖双方签订合同,把上述内容写入合同,支付定金给中介公司; 四、卖方同担保公司到公证处进行公证,卖方委托担保公司办理相关事务; 五、资金监管及贷款申请:买方支付首期款到按揭银行资金监管账号(一般是原贷款银行,如果换其他银行会多出一些费用),买方及担保公司与银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及相关文件,买方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同意贷款后出具贷款 承诺书 给买方(一般银行直接通知担保公司),约7~8个工作日左右; 六、赎楼:买方向担保公司支付担保费用后,担保公司向原贷款银行申请赎楼,担保公司向银行出具赎楼担保,进行赎楼及注销 抵押 登记手续,约5个工作日左右; 七、 房屋过户 :买方同担保公司去房地产产权登记中心,递交 房产过户 申请,担保公司领取回执,需5个工作日。 法律依据: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法律客观: 《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三十七条 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