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手房过户注意事项:哪些情况会导致无法办理? |
释义 | 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的情况包括:卖方无房产证、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被查封、房屋被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同意。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告知申请人,若申请存在违法、权属争议、超期限等情况。 法律分析 以下情况,买二手房无法办理过户: 1、卖方没有该房屋的房产证; 2、买卖合同无效; 3、该房屋被查封; 4、该房屋被抵押且转让没经过抵押权人同意。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拓展延伸 二手房过户须知:常见导致办理失败的情况 二手房过户办理中,常见导致失败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首先,如果房屋存在法律纠纷或产权问题,如产权证书缺失或存在争议,将导致过户无法进行;其次,如果卖方未清偿完房屋相关贷款或存在其他债务纠纷,银行或债权人可能会对过户提出异议;此外,如果房屋存在违建、超面积或违规改造等问题,相关部门可能会暂停过户手续;还有,如果购房者提供的材料不完整或不符合规定,也可能导致过户失败。因此,在进行二手房过户前,购房者应仔细核实房屋产权情况,确保卖方清偿完相关债务,并准备好齐全的材料,以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结语 在买卖二手房过户时,需要注意一些情况可能导致无法办理过户。例如,卖方没有房产证、买卖合同无效、房屋被查封或抵押未经抵押权人同意等。根据相关法规规定,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拒绝登记并告知申请人,如存在违法、权属争议、超期等情形。购房者在过户前应核实产权情况,确保卖方清偿债务,并准备完整的材料,以确保过户顺利进行。 法律依据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二十二条 登记申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不予登记,并书面告知申请人: (一)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 (二)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 (三)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