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亲相继去逝世了,剩下一个有残疾病的妹妹,由谁来扶养? |
释义 |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法律分析 通常子女抚养纠纷的维权方式有协商与诉讼两种。父母双方可就子女抚养问题达成抚养协议,包括抚养费的变更等问题。协商不成的,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法院作出判决。如果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拓展延伸 父母相继去逝,妹妹谁来扶养?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八条的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权利和义务。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也明确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死亡而消除。因此,当父母相继去世后,作为父母的子女有扶养父母的子女的义务。 另外,《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条也明确规定,扶养人、扶养人或者法定扶养人、有扶养关系的自然人与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部分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之间,因扶养发生权利义务关系的有权要求或者负担扶养费。因此,当父母相继去世后,作为父母的子女有要求或者负担扶养费的权利。 综上所述,当父母相继去世后,作为父母的子女有扶养父母的子女的义务,并且有要求或者负担扶养费的权利。因此,妹妹可以来扶养父母相继去世的哥哥或者姐姐。 结语 子女抚养纠纷的解决方式有两种:协商和诉讼。协商可以达成抚养协议,但若协商不成,则需向法院提起诉讼。若一方拒不支付抚养费,则可起诉。因此,父母双方应积极协商,若协商不成,则需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生命权、身体权和健康权 第一千零六条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无偿捐献其人体细胞、人体组织、人体器官、遗体。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强迫、欺骗、利诱其捐献。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依据前款规定同意捐献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订立遗嘱。 自然人生前未表示不同意捐献的,该自然人死亡后,其配偶、成年子女、父母可以共同决定捐献,决定捐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2018修正):第二章 家庭赡养与扶养 第二十二条 老年人对个人的财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干涉,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老年人的财产权益。 老年人有依法继承父母、配偶、子女或者其他亲属遗产的权利,有接受赠与的权利。子女或者其他亲属不得侵占、抢夺、转移、隐匿或者损毁应当由老年人继承或者接受赠与的财产。 老年人以遗嘱处分财产,应当依法为老年配偶保留必要的份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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