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民警传唤必须去,如果不去的话,对被传唤人无正当理由拒不接受传唤或逃避传唤的,经领导批准,依法实施强制传唤。 派出所传唤分类如下: 1、警察传唤,分为治安传唤和刑事传唤。治安传唤,如果不去,并且没有正当理由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实施强制传唤,强制传唤时,可以依法使用手铐、警绳等约束性警械。刑事传唤,无正当理由不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可以拘传。 2、民事诉讼中,人民法院也有可能对必须到庭的被告进行传唤,经两次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也可采用拘传。 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凡对案件情况了解的人都有出庭作证的义务,而对于调查取证有帮助的人,公安机关可以要求其协助进行调查。 综上所述,传唤是司法机关通知诉讼当事人于指定的时间、地点到案所采取的一种措施。受传唤人应按传唤要求准时到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八十二条 需要传唤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接受调查的,经公安机关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使用传唤证传唤。对现场发现的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人民警察经出示工作证件,可以口头传唤,但应当在询问笔录中注明。 公安机关应当将传唤的原因和依据告知被传唤人。对无正当理由不接受传唤或者逃避传唤的人,可以强制传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