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与父母断绝关系 财产能否继承 |
释义 | 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是基于父母与子女之间天然的血缘关系形成的。继父母子女关系和养父母子女关系都是通过实施一定的行为而形成的一种法律拟制身份关系,因而可以通过一定的法律程序予以解除。但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并非通过法律拟制产生,因此不能通过当事人双方协议或法院判决解除。至于财产继承,如果子女没有丧失继承权,在父母没有立遗嘱的情况下,是可以法定继承的。如果有遗嘱的话,按遗嘱继承。 一、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会解除吗 离婚后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并不当然解除。父母与继子女的关系是法律拟制关系,源于生父母与继父母的婚姻关系,但决定于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共同生活。具体情形如下:对于相互之间没有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由于本身无法律上的权利义务,当生父(母)与继母(父)婚姻关系解除时,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的姻亲关系自然也解除。 对于相互之间已经形成扶养关系的继父母与继子女,则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若离婚时,继父母不同意继续抚养未成年继子女,则由生父母抚养,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解除;若离婚时,继子女已成年并能独立生活,则对年老、生活困难的继父母仍应承担赡养义务。他们之间的权利义务,并不因为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离婚而解除。继承权作为双方权利的一种,若双方的权利义务消灭,则继承权也随之消灭。 二、在法律上父母能与子女断绝关系吗 1、自然血亲关系,法律上是不能解除的。目前我国没有关于断绝父母子女关系的相关法律规定,对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在基于血缘关系产生,从情感上可以断绝关系,但是在法律上这种天然血缘关系是不可以进行解除的。 2、法律上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关系: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五条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 (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 (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严重。 继承人有前款第三项至第五项行为,确有悔改表现,被继承人表示宽恕或者事后在遗嘱中将其列为继承人的,该继承人不丧失继承权。 受遗赠人有本条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丧失受遗赠权。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