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遗嘱继承 人全部放弃 继承 ,按 法定继承 办理继承手续。 《 继承法 》第二十七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一)遗嘱 继承人 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的; (二)遗嘱继承人丧失 继承权 的; (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 遗嘱 人死亡的; (四)遗嘱无效部分所涉及的遗产; (五)遗嘱未处分的遗产。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条【无人继承遗产的归属】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归国家所有,用于公益事业;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组织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