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计划生育假期人流规定
释义
    

法律主观:
    


    计划生育假:根据《 女职工 劳动保护规定》第八条规定, 女职工产假 为90天,其中,产前假15天。难产的,增加 产假 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根据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劳险字〔1988〕2号)有关规定,女职工怀孕不满4个月流产时,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意见,给予15-30天的产假;怀孕4个月以上流产时,给予42天产假。 另外,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颁布的《计划生育条例》,对 晚婚 、晚育职工,普遍给予了延长一定产假期限的奖励。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 1:5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