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遗弃罪的形成条件如下: 1、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2、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4、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一、遗弃罪的定罪标准 遗弃罪定罪条件: 1、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 2、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3、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二、怎么才算弃养 1、客体要件:弃养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2、客观要件:弃养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抚养,情节恶劣的行为;3、主体要件:弃养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弃养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抚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4、主观要件:弃养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