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
释义 | 遗弃罪的构成要件有: 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只限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另外,遗弃行为必须达到情节恶劣程度的,才构成犯罪。也就是说,情节是否恶劣是区分遗弃罪与非罪的一个重要界限。 3.本罪的主体为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而且具有抚养能力的人。只有具备这种条件的人,才可能成为本罪的主体。如果在法律上不负有扶养义务,互相间不存在扶养关系,也就不发生遗弃的问题。 4.本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即明知自己应履行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 一、遗弃是指什么行为 遗弃是指家庭成员中有赡养、扶养、抚养义务的一方,对需要赡养、扶养、抚养的另一方不履行义务的违法行为。构成要件: 1、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对象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对象仅限于年老、年幼、生病或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 2、客观要件,本罪客观上表现为对年老、年幼、生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予以扶养,拒不扶养,情节恶劣; 3、主要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必须是对被遗弃者有法律扶养义务和能力的人; 4、主观要件,本罪主观上是故意的。 二、怎样才算遗弃罪 犯罪行为构成以下要件的,才算遗弃罪: 1、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2、主体为对被遗弃者负有法律上的扶养义务的人; 3、客体是被害人在家庭成员中的平等权利; 4、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应当扶养而拒不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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