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二手房交易涉及买卖方,买家要缴契税、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产权转移登记费;卖家要缴交易服务费、交易印花税、土地出让金、解困房、商品房、分摊费用、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及附加税。其中,营业税及附加税需满五年方可免征。 法律分析 二手房交易涉及买方和卖方,因此需要分开来说明。 买方: 1. 契税:二手房交易税费为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1.5%(商用用房或大于144平米的税率为3%)。 2. 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乘以3元。 3. 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0.05%。 4. 产权转移登记费:50元(每增加1人加10元,买家为单位的80元)。 卖方: 1. 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乘以3元。 2. 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0.05%。 3. 土地出让金:二手房交易税费为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1%。 4. 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1%。 5. 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 分摊费用:成交价除以总面积乘以分摊面积乘以10%(10楼以下);成交价除以总面积乘以分摊面积乘以20%(10楼以上)。 7. 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 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以高者为准)乘以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五年)。 法律依据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四条 房产税的税率,依照房产余值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依照房产租金收入计算缴纳的,税率为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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