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员工在双休日出差是否属于加班? |
释义 | 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需视情况而定。若劳动者提供劳动且无法安排补休,则属于加班;若劳动者未提供劳动,只是在出差地休息,不算加班。出差补贴不能代替加班工资。若出差属于加班,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不可用补贴代替。否则,损害劳动者权益,劳动者可通过法律维权追讨加班工资。 法律分析 一、员工双休日出差属于加班吗 加班是指用人单位与职工协商一致,要求职工在法定节假日或公休假日从事工作。因此出差在外适逢双休日,用人单位是否应当支付加班费,这个问题不能一概而论。对于双休日出差是否算加班,需要视情况而定。 第一,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又不能够安排补休的,由于该工作日不是正常工作日,则属于加班。 第二,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也就是说该日劳动者并未从事工作而是在休息,只不过是在出差地而不是在居住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并不是加班。 二、出差补贴能代替加班工资吗 节假日本就是劳动者休息的时间,这时候被占用工作的话,企业应当给予员工调休或是现金补助。不要以为用加班或者出差津贴就能代替加班费,要知道这完全是两个不同的概念,用人单位不能混为一谈。 而关于出差给予加班费的问题,应该分两种情况来考虑。 若该双休日劳动者提供了劳动,用人单位能够安排补休的,给予同等时间的补休,不发加班工资;确实不能补休的,用人单位应按照《劳动法》的该项规定的标准发给加班工资; 若该公休日劳动者并未提供劳动,只不过是在出差地休息,这种情况下,劳动者不是加班,用人单位不需要另外支付加班工资。 也就是说,如果劳动者出差属于加班,单位应按规定给付加班费,不能用出差补贴来代替。 出差补贴能代替加班工资吗?对此,上文中都有十分详细的介绍,希望这些内容能够给您带来帮助。如果员工出差的情况属于加班,那么单位就应当按照法律的规定向员工支付加班工资,而不是用出差补贴来代替。否则,就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而劳动者也可通过法律的手段来进行维权,追讨应发未发的加班工资。 结语 根据以上内容,如果员工出差属于加班,单位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加班工资,而不是用出差补贴代替。否则,会损害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可通过法律手段维权,追讨应发未发的加班工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2018修正):第四章 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一章 总 则 第九条 工会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有权参与社会保险重大事项的研究,参加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对与职工社会保险权益有关的事项进行监督。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2012修正):第四章 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第四十五条 【劳动合同的逾期终止】劳动合同期满,有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但是,本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规定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劳动者的劳动合同的终止,按照国家有关工伤保险的规定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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