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分析: 户籍状态可以分为学生户口、常住集体户口、常住家庭户口。1、学生户口大专院校毕业生通过考学方式,户口进入某市。户口发生变异,但并不意味着是城市居民户口,而是集体学生户口,因政策规定,集体学生户口是有时间限制的,毕业时户口去向选择有三种:第一种情况是毕业生落实了就业单位且单位愿意办理户口迁移手续到单位所在地,这样户口就迁到单位户口所在地。第二种情况是毕业生虽然落实了就业单位,但单位不愿意户口迁移手续到单位所在地。第三种情况是毕业生没有落实就业单位。对于第二和第三种情况,学校一般将其户口转回至其家庭所在地,即返回原籍,也就是从哪里来到哪里去;但如果学生提出申请,想把户口落在可以通过相关部门办理常住户口落户手续,将本人户口转为常住户口,这叫作户口落户。2、常住集体户口毕业后户口托管在省高校就业中心、市人才、省人才的户口均为武汉市常住居民户口,此类户口可以享有该市的相关政策,不可以上子女及配偶户口,部分派出所不接受此类户口异动。3、常住家庭户口此类户口就是我们常看到的户口,有红色户口本,可以上配偶及子女户口。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五条 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城市暂住三日以上的,由暂住地的户主或者本人在三日以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暂住登记,离开前申报注销;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公民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内暂住,或者在常住地市、县范围以外的农村暂住,除暂住在旅店的由旅店设置旅客登记簿随时登记以外,不办理暂住登记。 第十七条 户口登记的内容需要变更或者更正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户口登记机关审查属实后予以变更或者更正。户口登记机关认为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