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释义 | 法律分析:死刑复核程序的流程如下:
 1、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2、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同意的,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不同意的,可以提审或发回重审。
 3、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以及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四十七条 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应当由高级人民法院复核后,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级人民法院不同意判处死刑的,可以提审或者发回重新审判。高级人民法院判处死刑的第一审案件被告人不上诉的,和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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