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死刑与死刑缓期执行的区别 |
释义 |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区别在于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死刑适用于极其严重的罪行,而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减轻处罚情形。死刑需经最高法院复核,而死缓由地方高级法院复核。被判死刑者一律处死,而死缓者根据情况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五十条,死缓期满后可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故意犯罪者经最高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法律分析 死缓是死刑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一、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二、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三、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拓展延伸 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程序和条件 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在判决死刑后,根据特定条件和程序,将死刑的执行暂缓一段时间。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需要满足以下条件:一是犯罪行为符合死刑刑罚的法定要求;二是犯罪人有悔罪表现,具备改造的可能性;三是犯罪人在缓期执行期间没有发生其他严重违法犯罪行为;四是犯罪人在缓期执行期间积极参加劳动和学习,接受法律、道德教育和心理辅导;五是犯罪人的家属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工作。在满足以上条件后,相关部门会根据法定程序对死刑缓期执行进行审查和决定。死刑缓期执行的目的是为了给犯罪人改造和挽救的机会,使其有可能在缓期执行期间改过自新,最终减轻刑罚或者改为无期徒刑。 结语 死缓是对死刑的一种特殊形式,其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与死刑有所不同。死刑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而死缓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在审判程序方面,死刑必须由最高法院复核,而死缓则由各地高级法院复核。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死刑被执行,而死缓则有可能减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死缓的目的是给予犯罪人改造和挽救的机会,最终减轻刑罚或改变判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五章 审判监督程序 第二百六十一条 最高人民法院判处和核准的死刑立即执行的判决,应当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签发执行死刑的命令。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应当予以减刑的,由执行机关提出书面意见,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的,由高级人民法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最高人民法院备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五十一条 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一编 总则 第三章 刑罚 第五节 死刑 第四十九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的除外。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