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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死刑由谁负责执行
释义
    法律分析:一、死刑由谁负责执行
    第一审人民法院。如果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的,由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二、死刑有几种执行方式
    死刑有两种执行方式。在我国执行死刑方式两种,即枪决和注射。采用注射方法执行死刑的,应当在指定的刑场或者羁押场所内执行。死刑是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三、死刑执行什么时候会出现变更
    死刑执行的变更包括,停止执行死刑和暂停执行死刑两种情况,具体如下:
    1、停止执行死刑。下级人民法院在接到执行死刑的命令后,应当在7日以内交付执行,但发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停止执行,并立即报告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由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作出裁定:
    (1)在执行前发现裁判可能有错误的;
    (2)在执行前罪犯揭发重大犯罪事实或者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可能需要改判的;
    (3)罪犯正在怀孕的。
    上述前两种情况中停止执行的原因消失后,必须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院长再签发执行死刑命令才能执行。对于因上述第三种原因停止执行的,应当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依法改判。
    2、暂停执行死刑。指挥执行的审判人员,对罪犯应当验明正身,讯问有无遗言、信札,然后交付执行人员执行死刑。在执行前,如果发现可能有错误,应暂停执行,报请核准死刑的人民法院裁定。一般只能由中级及其以上的人民法院,才能对犯罪分子作出死刑的判决。而在判处了死刑之后,还需要上报最高人民法院进行核准,因此在中级、高级人民法院判处了死刑之后,最终其实不是一定就会被执行死刑的。而至于中国死刑执行方式,其实主要就是枪决和注射两种情况。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的执行死刑命令,均由高级人民法院交付原审人民法院执行,原审人民法院接到执行死刑命令后,应当在七日内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在交付执行死刑前,应当通知同级人民检察院派员临场监督。死刑采用枪决或者注射等方法执行,死刑可以在刑场或者指定的羁押场所内执行。
    《刑法》第48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死刑除依法由最高人民法院判决的以外,都应当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缓期执行的,可以由高级人民法院判决或者核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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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6 15:2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