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刑事处罚包括主刑和附加刑两部分。1、主刑有: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和死刑。2、附加刑有:罚金、剥夺政治权利和没收财产。此外,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五条 法律客观: 《刑法》第三十三条主刑的种类如下:(一)管制;(二)拘役;(三)有期徒刑;(四)无期徒刑;(五)死刑。第三十四条附加刑的种类如下:(一)罚金;(二)剥夺政治权利;(三)没收财产。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第三十五条对于犯罪的外国人,可以独立适用或者附加适用驱逐出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