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实施过境免签过境免签政策。外籍人士过境免签政策是指世界各国实施的免签制度中的一项内容之一,是指外籍人士依据过境国的法律或有关规定,从一国经转该过境国前往第三国时,不必申请过境国签证即可过境,并可在过境国进行允许短暂停留的政策。该政策已经于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名单 单方面允许中国公民免签入境国家或地区名单(14个): 亚洲(4个):阿联酋、印度尼西亚、韩国(济州岛等地)、卡塔尔 ; 非洲(2个):摩洛哥、法属留尼汪; 美洲(7个):安提瓜和巴布达、海地、南乔治亚和南桑威奇群岛(英国海外领地)、圣基茨和尼维斯、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英国海外领地)、牙买加、多米尼克; 大洋洲(3个):美属北马里亚纳群岛(塞班岛等)、萨摩亚、法属波利尼西亚 。 与中国达成共识持普通护照互免签证国家: 巴哈马、厄瓜多尔、斐济、格林纳达、毛里求斯、圣马力诺共和国、塞舌尔、塞尔维亚、汤加、巴巴多斯、白俄罗斯、阿尔及利亚 。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 外国人入境,应当向我国驻外签证机关申请办理签证。在中国境内停留不超过24小时。且不离开口岸,或在特定区域内停留不超过规定时限的可以免办签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