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 监护人 承担 侵权责任 。监护人尽到监护责任的,可以减轻其侵权责任。家长作为监护人承担的是无 过错责任 。造成对方 人身损害 的,应当赔偿 医疗费 、 护理费 、交通费、康复费、误工费。 《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 残疾赔偿金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 丧葬费 和 死亡赔偿金 。 第一千一百八十条 因同一 侵权行为 造成多人死亡的,可以以相同数额确定死亡赔偿金。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七十九条 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主要有: (一)停止侵害; (二)排除妨碍; (三)消除危险; (四)返还财产; (五)恢复原状; (六)修理、重作、更换; (七)继续履行; (八)赔偿损失; (九)支付违约金; (十)消除影响、恢复名誉; (十一)赔礼道歉。 法律规定惩罚性赔偿的,依照其规定。 本条规定的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可以单独适用,也可以合并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