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如果已经判刑,不可以代替别人坐牢;即使只是被确定为犯罪嫌疑人,你去自首,公安局也要经过侦查破案后才能确定真正实施犯罪的人,而不是简单的你说是你做的就确定你朋友没有实施行为。而且人民检察院在审查起诉阶段也会审查犯罪事实、证据等。并且如果你向司法机关冒充犯罪的人或者实施让司法机关误认为你是犯罪的人的行为协助别人逃跑的话,他不仅得不到法律的宽大处理,你也可能会被认定为包庇罪。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五条 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应当依法逮捕。 第一百七十一条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的时候,必须查明: (一)犯罪事实、情节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犯罪性质和罪名的认定是否正确(二)有无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三)是否属于不应追究刑事责任的(四)有无附带民事诉讼(五)侦查活动是否合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