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楼道里不可以停放自行车。小区物业公司为保障住户的财产安全,经常会出示告知单,提醒业主的电动车、摩托车、自行车等交通工具放在自家储藏室或公共车棚内,不要停放在楼房前后或楼道里,避免出现财物损失。楼道属于建筑区划内的公共场所,属于业主共有的公共地段,因此不可以停放私有自行车。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条建筑区划内,规划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车库的归属,由当事人通过出售、附赠或者出租等方式约定。占用业主共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场地用于停放汽车的车位,属于业主共有。第二百七十三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第二百七十四条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