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有公证的房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吗 |
释义 | 没有公证的房产协议书有法律效力。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效力要件时有效。一般情形下,公证并不是房产协议生效的必要条件。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赠与人通常情况下并不享有撤销赠与的权利,所以一经公证该赠与合同即生效,赠与人反悔的要承担违约责任。但是由于房产赠与只有依法办理了登记才能转移房屋产权,所以只是经过了公证但是没有办理房屋登记手续,受赠人只能要求赠与人承担违约责任,并不能得到房屋的产权。故在房屋赠与中,是否对房屋赠与协议做公证,将直接关系到是否拿到房屋的产权。当然,该协议未做公证的,也不影响其法律效力,只是赠与人一旦反悔,可以撤销该协议。 房产过户的流程如下: 1、买卖双方商议好房价签好合同后需要带着身份证明、房权证、户口本、结婚证、买卖合同、过户确权审批表、村委证明、到房管部门网签后,到房管部门测绘公司申请测绘,出具新的测绘图; 2、双方带着上述材料,到房管部门和税务部门委托的评估公司申请评估;评估公司受理后按评估程序对所委托评估房屋出具评估报告,缴纳评估费; 3、到税务部门申请缴纳契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出具契税单,缴纳契税;申请缴纳或减免营业税、个税,税务部门受理后认真审核,符合规定的出具纳税单; 4、双方带着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第七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直辖市、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确定本级不动产登记机构统一办理所属各区的不动产登记。 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分别办理。不能分别办理的,由所跨县级行政区域的不动产登记机构协商办理;协商不成的,由共同的上一级人民政府不动产登记主管部门指定办理。 国务院确定的重点国有林区的森林、林木和林地,国务院批准项目用海、用岛,中央国家机关使用的国有土地等不动产登记,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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