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屋委托公证怎么办 |
释义 | 房产委托公证的办理需要携带个人身份证件、房地产证或房产买卖合同书、受托人的身份证件到公证机关填写房产委托公证申请表,提出房屋买卖公证申请;公证员审查后通知当事人填写《房产公证申请表》;申请人按照规定交纳公证费用,启动公证程序;公证员与当事人谈话制作谈话笔录;出具房产公证书。 具体流程: 1、公证申请,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提出申请,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相关材料。 (1)已婚: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房产证(没有还清贷款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的清晰复印件和借款合同)、受托人的身份证、委托书文本、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 (2)未婚:身份证、户口本、未婚声明书和单位人事部门的证明信(份额公证)、征信、房产证(没有还清贷款的需要提供购房合同的清晰复印件和借款合同)、受托人身份证、委托书文本、北京市房屋买卖合同;已购公房需要提供原始购房合同,商品房有的公证处还要提供契税票原件。 2、公证受理,公证处对当事人的公证申请,经审查符合公证条件的,予以受理。 3、公证审查,公证员在受理公证的同时,必须对当事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发现不完备或有疑义的,应通知当事人做必要的补充,公证处也有权对交易双方进行调查。 4、出具公证书,公证处经审查认为符合公证条件的,3-5个工作日出具公证书。公证书按司法部门规定或批准的格式制作,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公证费一般需要300元左右 办理房产交易委托公证需要携带的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办理本市房产需提供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3、委托书; 4、委托人需要亲自到公证处申办委托公证。委托出卖夫妻共有房产的,夫妻双方均须到公证处申办公证。 5、委托领取产权证的,需要另行提供《业务受理单》原件。 6、委托出卖房产的,需要另行提供房屋所有权证、房主配偶的身份证、户口簿及结婚证;房改房还需提供房改档案;房主无配偶的,需提供未婚证明/未再婚证明。 7、委托办理产权登记手续的,需要另行提供购房合同、交款发票 。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 第二十六条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委托他人办理公证,但遗嘱、生存、收养关系等应当由本人办理公证的除外。 第二十七条 申请办理公证的当事人应当向公证机构如实说明申请公证的事项的有关情况,提供真实、合法、充分的证明材料;提供的证明材料不充分的,公证机构可以要求补充。公证机构受理公证申请后,应当告知当事人申请公证事项的法律意义和可能产生的法律后果,并将告知内容记录存档。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