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只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没有加盖单位公章的合同有效吗 |
释义 | 有效。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盖具公章并非合同有效的必备条件。合同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合同就是有效。 一、协议签字有什么要求? 合同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现,当事人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内容不违反法律的规定,这样的合同就是有效的合同。合同的签订必须要求合同当事人亲自签字或者盖章,这样合同才合法有效。第一,当事人签的名字必须与身份证上的名字一致,不能签小名、别名等。第二,签字必须以正常的写字习惯来签,不能用反手或者嘴、脚趾等签字,以免出现纠纷鉴定笔迹出现差错。第三,如果双方都是个人,必须按手印,如果有法人,需要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法人的章。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的地位是怎样的 法定代表人,是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内处于公司管理核心的地位; 对外代表公司,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实施行为是公司的行为,该行为的法律后果由公司承担,甚至在经济合同中,没有加盖公司公章,只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通常也能认定合同成立。 根据《民法典》规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超越权限订立的合同,除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超越权限外; 该代表行为有效,订立的合同对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发生效力。据此,除合同相对方明知法定代表人超越权限外,合同有效。 三、合同上的代表人是指法人吗 不是,合同中的代表人是指企业法定代表人、经理或非法人的其他组织负责人。在日常管理、生产经营活动中,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经理或非法人的其他组织负责人对外签订合同时,一般都加盖企业或组织的公章,但有些也不盖公章的,由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经理、组织负责人在合同的尾处签字,即所谓合同代表人责任,就是说企业的法人代表或组织的负责人超越内部规定的权限对外签订合同,该代表行为有效,由该企业或该组织承担对外法律责任,除非相对人知道或应当知道他的签字行为是超越权限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百九十条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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