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合同上没有加盖公章但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合同是有效的。 合同有效成立的条件: 1、当事人必须在自愿和真实的基础上达成协议; 2、当事人应具有相应的行为能力; 3、合同的标的和内容都必须合法; 4、必须是互为有偿的; 5、合同的形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行使职权,以法人名义对外作出的行为应由法人承担责任,而盖具公章并非合同生效的必备条件。在签订合同过程中,经过要约、承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已成立。法定代表人作为当事人的法定代表,当然有权在合同上签名以示对合同的确认。在此,强调的是双方合意,而不是形式上的盖章。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