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对于仅有法定代表人签字的合同,不能以未加盖公司公章为由否定合同的效力。 只要结合合同履行过程确认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欠缺行为能力,双方未对合同的生效有特殊的约定,能够证明签名或盖章的真实性,也不违反法律和公共利益的,应认定为合同有效,双方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履行自身义务。 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与对方签订合同时,法定代表人的签名和公司盖章无需同时具备,有其一合同即成立。 二、只要签了字就必须承担责任吗 只要签了字必须承担责任。 盖章和签字的注意事项有,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印章或未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但未随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有效的授权委托书原件都属常规错误,文件封装之前一定要认真检查。 尽管不是所有的合同上都加盖印章,但盖章合同毕竟是多见的,特别是在书面合同中,盖章问题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所谓盖章,是指合同当事人经过协商,在达成的书面合同上各自加盖本单位的印章。 合同盖章具有重要的作用,对合同当事人而言,合同上加盖印章,表明双方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要约、承诺阶段的完成和对双方权利、义务的最终确认,从而标志合同经双方协商而成立,并对当事人双方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应当基于合同的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十一条规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从事民事活动的负责人,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义从事的民事活动,其法律后果由法人承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