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民事合同不是只能书面形式,还可以采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劳动合同只能采用书面形式,非全日制用工除外。 签订合同可以采用以下形式: 1、书面形式。包括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等,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2、口头形式。当事人双方用对话方式表达相互之间达成的协议。 3、批准形式。一般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后生效,该合同提交国家有关主管机关审查批准后才能生效; 4、公证形式。以国家公证机关对合同内容加以审查公证的方式。 5、登记形式。将合同提交国家登记主管机关登记的方式订立合同的一种合同形式。 6、其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