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县级人大代表的选举方式是什么? |
释义 |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是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他们组成了县人民代表大会。县人大是县一级行政区划内的权力机关,代表选民行使职权。县人大设有常务委员会,负责在闭会期间代行部分职能。 法律分析 县级人大代表、乡镇级人大代表都是由选民直接投票选举产生的。县人民代表大会,简称县人大。按宪法和法律规定,县一级行政区划内设人民代表大会,是该行政区域内的权力机关,由选民直接选举的县人大代表组成。县人大设常务委员会,在县人大闭会期间代行县人大部分职能。 拓展延伸 揭秘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和规则 县级人大代表选举的程序和规则是确保基层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一般而言,县级人大代表选举分为以下几个步骤:首先,确定选举时间和地点,通知选民参与。然后,组织选民登记,核实选民身份和资格。接着,候选人提名阶段,选民可以自荐或由推荐单位推荐候选人。随后,进行候选人资格审查,确保候选人符合法定条件。之后,进行公示和宣传,让选民了解候选人情况。最后,进行选举投票,采取无记名投票或秘密投票的方式进行。选举结果经过核实后,正式产生县级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选举法律法规,确保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这样,才能充分发挥县级人大代表在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决策和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结语 县级人大代表选举是基层民主决策的重要环节,确保了选民直接参与政治决策的权利。选举程序严格,包括选举时间地点确定、选民登记核实、候选人提名审查、公示宣传和投票等环节。遵循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确保选举结果的合法性和代表性。县级人大代表的产生,将充分发挥其在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决策和监督工作中的重要作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九条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领导。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指导本行政区域内县级以下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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