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没领结婚证如何协议离婚 |
释义 | 本文介绍了关于未领结婚证的离婚协议以及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和时间。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男女双方没有完成结婚登记手续的,不能进行离婚协议。协议离婚需要夫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然后经过审查和登记等程序,才能领取离婚证并解除夫妻关系。协议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 法律分析 一、关于未领结婚证的离婚协议 男女双方没有完成结婚登记手续,因此他们不是合法的夫妻。根据我国法律规定,这种情况下不能进行离婚协议。 根据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完成结婚登记,才能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领了结婚证之后才有婚姻关系,才是夫妻,才能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二、协议离婚需要多长时间 《民法典》规定,协议离婚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后,前往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因此,协议离婚的所需要的是时间主要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 协议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问题达成协议。但是,实践中协议离婚有可能会由于种种原因而陷入僵局。比如:双方不能就孩子的抚养问题、财产的分割问题等在短时间内达成共识,那么就必然会造成离婚不成。而一次又一次地协商也可能会造成双方或一方精疲力竭,甚至几近崩溃。有的虽然孩子抚养、财产分割等一方均作出了巨大的让步,但另一方就是仍然不同意离婚。这样一来,协议离婚就遥遥无期。 如果夫妻双方对协议离婚的全部内容都达成了约定,那么协议离婚需要很短的时间就可以办理。因此,“协议离婚要多长时间”“协议离婚要多久”这些问题的答案完全取决于夫妻的协商过程。 三、协议离婚如何进行办理 协议离婚必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登记是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必经程序。它是由婚姻登记机关依照行政程序办理的,其步骤如下: (一)申请 当事人协议离婚时必须双方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不得委托他人代理。否则,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我国办理离婚登记的机关,在城市是街道办事处或市辖区、不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民政部门,在农村是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 (二)审查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的工作人员在接受当事人离婚申请时,应把《民法典》的规定向当事人讲清,而双方当事人应如实回答婚姻登记管理人员的提问。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应当进行认真审查,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对符合离婚条件的,应当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虽然这是法律为防止登记工作久拖不决而提出的时间要求,但客观上也给申请离婚的当事人冷静的进行考虑,在审查期内,如果双方当事人对重归于好取得共识,应准许当事人撤回离婚申请。 (三)登记 婚姻登记管理机关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当事人从取得离婚证起,解除夫妻关系。对不符合《民法典》和《离婚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的,婚姻登记管理机关不予登记。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登记申请不予登记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说明不予登记的理由。 拓展延伸 协议离婚是指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离婚问题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以解决离婚相关事宜的一种方式。协议离婚的办理流程如下: 1. 准备材料:双方需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清单等材料,以便在办理离婚手续时使用。 2. 自行协商:双方需就离婚问题自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并签署离婚协议。 3. 准备离婚申请:双方需准备书面离婚申请,并向当地民政部门提交申请。 4. 申请审批:民政部门对双方提交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批,如符合离婚条件,将准许双方离婚。 5. 办理登记:双方需前往当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完成离婚登记后,婚姻关系即刻终止。 6. 发放离婚证: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后,民政部门将向双方发放离婚证,证明双方已经离婚。 协议离婚是一种比较便捷、高效的离婚方式,双方在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可以充分保障自己的权益。不过,协议离婚也存在一些风险,如一方在离婚后狮子大开口,要求另一方赔偿精神损失等。因此,双方在协议离婚时需充分考虑,避免产生不必要的纠纷。 结语 未领结婚证的离婚协议无法办理离婚登记,协议离婚需要时间主要掌握在夫妻双方手中。协议离婚的核心在于夫妻双方都同意离婚,并且对子女抚养和财产分割达成协议。协议离婚的办理需要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经过审查后,对符合民法典的离婚申请,予以登记并发给《离婚证》,注销《结婚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结婚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章 离婚 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章 民事法律行为 第二节 意思表示 第一百三十八条 无相对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时生效。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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