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合同保全是什么意思 |
释义 | 合同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财产不当减少或不增加而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或代位权,以保护其债权。 一、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有哪些 我国法律规定,对于合同履行的保全措施。首先是代位权,其是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应享有的债权,给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以自己名义代位行使的债权。其次是撤销权,对于债权人的行为已经损害了债权人债权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去申请撤销其行为,如债务人放弃了到期的债权。 二、合同保全跟合同担保有什么区别 合同保全和合同担保的目的都是为了保障债权人能够顺利实现债权,然而二者并非同一概念,需要加以区别。第一,概念不同:合同保全,是指为了防止合同债务人财产的不当减少致使债权人利益受损,而允许债权人可以通过行使某种权利予以干预的法律制度;合同担保,是指当事人依照法律和约定,由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财产或保证,以保障债权人顺利实现债权。第二,方式不同:合同保全的方式有债权人行使代位权和行使撤销权;合同担保的方式有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抵押、质押、留置、第三人保证等。第三,依据不同:合同保全主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合同担保主要依据当事人之间的约定。第四,发生的情形不同:合同保全发生在因债务人的某些行为,导致其财产不当减少,或者应当增加而未增加,从而危及债权人实现到期债权的情况下;合同担保则只需要双方协商一致即可,当然,根据法律规定,有些担保需要进行登记才有效。 三、合同保全方的式包含什么 债权人合同保全方的式包含这些: 1、债权人代位权是由于债务人忽视行使其对第三方享有的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要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人对第三方的债权; 2、债权人撤销权是因为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免费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到期债权为限。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相对人对债务人的抗辩,可以向债权人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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