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越黄线超车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1、越黄线超车事故责任认定如下: (1)在弯道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2)窄桥上超车时造成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3)在没有中心线或双向单车道的路上,从前车右前方超车时发生的碰撞事故,由后车负全责; (4)变换车道时,未让正在该车道行驶内的车先行的而造成碰撞事故的,由变道车负全责。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电动车右侧超车事故责任怎么认定 1、只存在一方过错的,该过错方承担全部责任; 2、双方或双方以上的过错的,按过错程度和对事故发生的重要性共同分担; 3、各方都无过错,则都均无责任; 4、一方当事人故意,他方无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