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后,子女抚养我出,前妻的生活费可以不给吗 |
释义 | 离婚后,子女抚养我出,前妻的生活费可以不给吗?离婚后子女的抚养费是必须要出的,因为父母的抚养义务不会因为父母关系变化而小时,但是前妻的生活费没必要给啊,因为你对前妻没有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法院根据什么标准确定抚养费? 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以上是您问题的回答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规定,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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