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地铁一期建设规划(2005~2010年)于2005年6月获国务院批准,包括线路有:1号线(53.5公里)、2号线(30.5公里),线路长度84公里。 地铁二期建设规划(2013~2019年)于2013年6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包括线路有:2号线二期、4号线一期、5号线一期和6号线一期工程,线路长度共106.6公里。 杭临、杭富城际线作为浙江省城际轨道交通项目纳入地铁网络,由市地铁集团代建,其中杭临线34.98公里、杭富线23.5公里。 地铁三期建设规划(2017~2022年)于2016年12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该建设规划的调整于2018年11月获国家发改委批复,包括线路有:地铁1号线三期、3号线一期、4号线二期、6号线二期、7号线、8号线、9号线、10号线、机场轨道快线等线路,总长264.4公里。 法律依据: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 第五条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线网规划及建设规划征求意见阶段,应当综合考虑与城市规划的衔接、城市轨道交通客流需求、运营安全保障等因素,对线网布局和规模、换乘枢纽规划、建设时序、资源共享、线网综合应急指挥系统建设、线路功能定位、线路制式、系统规模、交通接驳等提出意见。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在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审批征求意见阶段,应当对客流预测、系统设计运输能力、行车组织、运营管理、运营服务、运营安全等提出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