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无犯罪犯罪记录证明,是公安机关的日常工作,依法应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办理步骤及材料如下: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开证明,居委会相关负责人知道具体的填写内容,然后盖章,签字;报片民警,签字盖章(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的工作人员会协助帮你找到报片民警的姓名,联系方式的);到派出所最后签字、盖章。或者直接带个人身份证户口本到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办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三条 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者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刑罚处罚的,都是犯罪,但是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