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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如何区分?
释义
    解除劳动关系的时间应当自双方办理了离职手续进行区分和认定,依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若干问题的通知》第14条规定,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期满后,因用人单位方面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而形成的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及时与劳动者协商合同期限、办理续订手续,由此给劳动者造成损失的,该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期满或签订解除劳动合同的协议后,因单位业务繁忙,双方未及时办理离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单位工作的,应视为当事双方续订了劳动合同。
    一、什么是劳动合同的续订
    劳动合同的续订指的是劳动合同期满后,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继续与原劳动合同签订相同或者不同的劳动合同的法律行为。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劳动者解除或者继续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形成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实际劳动关系形成后,用人单位无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
    二、续签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告知
    合同到期续签的,无需提前通知。到期后一个月内续签都是可以的。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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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4 6:55: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