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仲裁 工资吗 |
释义 | 仲裁期间如果存在劳动关系而且劳动者正常提供劳务,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申请劳动仲裁克扣员工之前正常工作应得的劳动报酬。 这时可以向单位索要,如果单位执意不给,那么在仲裁开庭时,可以追加仲裁请求。 如果在仲裁期间不存在劳动关系,就不能要求支付工资了,如果是企业单方解除导致劳动关系不存续的,就要看员工个人诉求了。 有诉求要恢复劳动关系被支持的,则仲裁期间是有工资的;没这诉求而要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或赔偿的,也就不能再要求支付工资了。 一、自动离职工资怎么算 自动离职的工资,应当照常发放,如果是旷工,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公司可以在法定范围内,扣除一部分工资,但是一定要有法律依据,因自动离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劳动者应当赔偿。 1、《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本法解除劳动合同,或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或者竞业限制,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目前广东省的内部仲裁规定,员工不辞而别造成损失,用人单位必须承担举证责任)。故对不辞而别的员工,用人单位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但前提是要有员工千万损失的证据(个人觉得比较难)。 2、实际操作当中,企业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合同的,而且员工反悔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要求缴纳期间的社会保险等,用人单位极有可能面临败诉的风险。单位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应积极履行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程序,以避免可能发生的争议和风险。但现实操作过程中,有很多企业在履行解除劳动关系的时候还是没有及时,建议是在员工不辞而别的第二天马上通过ems(具有法律效力最大)的形式寄送"催告函",然后再按照"催告函"里面约定的时间寄送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如果没有及时解除劳动关系,那么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期间里,企业要承担非常巨大的风险。 3、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广东省工资暂行支付条例》等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工资,非法克扣工资或者拖延支付的,应承担相应责任。在员工不辞而别的情况下,劳动者已提供劳动部分对应报酬不应被剥夺。若用人单位有条件支付剩余工资的,应及时足额支付,如员工的银行卡并未销毁。只有在存在工资支付障碍的前提下(例如无工资卡、无法联系本人),用人单位可以暂缓工资支付。在广东省如果克扣或者扣发工资需要承担的风险越来越大。 从风险控制角度,用人单位应当及时通知劳动者前来领取工资,若劳动者未按通知前来领取,用人单位不承担工资拖延的责任。 此外,还要加强领导与员工之间的沟通,掌握员工的心理动态,尽量减少员工自动离职的情况出现。 二、工作一天就不干了有工资吗 工作一天就不干了有没有工资要看具体情况: 1、一般来说有工资有工资,但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付出了劳动,无论是试用期还是正式期,用人单位即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报酬。但是如果因为劳动者的离职给用人单位造成一定损失的,用人单位是可以要求劳动者进行一定赔偿的; 2、特殊情况下不一定的有工资,要看这个公司的制度怎么样。刚入职两天,一般是培训或者工作交接,并没有坐太多的实事。所以大多数公司不给刚入职两三天几天辞职的人结工资,不过也有少数的公司会给结工资。用人单位不支付其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去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劳动局)内的劳动争议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立案时需携带:仲裁申请书2份、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相关证据复印件和证据清单2份、用人单位的工商登记信息。 用人单位不发工资的解决方式如下: 1、劳动者可以解除合约。法律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2、员工可以先与用人单位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举报。劳动行政部门可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加付赔偿金; 3、员工也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 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二)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三)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四)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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