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职务侵占经侦调查时间如下: 1、职务侵占经侦调查不超过七个月; 2、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3、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4、职务侵占罪侵犯的对象是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财物,包括动产和不动产。 职务犯罪客观量刑标准: 1、利用自己主管、分管、经手、决定或处理以及经办一定事项等的权力; 2、依靠、凭借自己的权力去指挥、影响下属或利用其他人员的与职务、岗位有关的权限; 3、依靠、凭借权限、地位控制、左右其他人员,或者利用对己有所求人员的权限,如单位领导利用调拨、处置单位财产的权力; 4、出纳利用经手、管理钱财的权利; 5、一般职工利用单位暂时将财物,如房屋等交给自己使用、保管的权利等; 6、必须有侵占的行为。本单位财物,是指单位依法占有的全部财产,包括本单位以自己名义拥有或虽不以自己名义拥有但为本单位占有的一切物权、无形财物权和债权。 综上所述,职务侵占经侦调查不超过七个月。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 第一百五十八条 下列案件在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的期限届满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延长二个月: (一)交通十分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二)重大的犯罪集团案件; (三)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 (四)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