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留下的房产离婚时怎么分 |
释义 | 首付是父母出的,离婚时房产的分配方式为: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认定首付是父母对夫妻二人的赠与,房子写夫妻二人两人的名字,那么房子就属于两人的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平均分割。 一、婚后贷款买房离婚后该如何分配 分配婚后买房应区分不同情况: 1、婚后父母出资买房,夫妻共同偿还贷款,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婚后父母资助子女买房,产权登记在一人名下的,可以认定为双方按照父母的出资份额占有。离婚财产分割时,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办理。未约定的,按出资比例分割。对于偿还贷款,如果夫妻对财产没有约定,偿还贷款的款项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需要分割; 2、婚后,一方或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出资买房并取得房产证。婚后,一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并共同偿还贷款。无论房产证登记在哪一方名下,该财产都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财产分割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分割 3、一方父母以子女名义支付首付款,财产权以夫妻共同偿还贷款的名义登记。在这种情况下,首付款可以认定为只赠与出资人的子女。离婚时,该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首付的一部分应该被认定为出资子女的个人财产。共同偿还贷款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二、起诉离婚房子如何分配 起诉离婚房产分配情况包括如下: 1、如果房子系婚前一方以个人财产全资购买的,双方无特别约定的,该房子归出资方所有; 2、如果房子是当事人双方共同出资购买的房产,应当认定该房子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一般会平均分割; 3、如果房子是一方父母出资买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视为出资父母对自己子女的赠与。 三、离婚房子是男方的名字怎么办 如果属于婚前财产,归男方;如果属于婚后财产共同所有,进行分割;如果是男方父母赠与给男方归男方,赠与给夫妻双方,共同所有,进行离婚财产分割。 (一)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前或者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约定将一方所有的房产赠与另一方,赠与方在赠与房产变更登记之前撤销赠与,另一方请求判令继续履行的,人民法院可以按照赠与合同的规定处理。此时,如果一方赠与另一方房产,哪怕是结婚很多年,只要是房产未过户的,赠与一方也可以撤销赠与,离婚时房产还是属于赠与一方,不予分割。 (二)一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后由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出资人子女名下的,可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该不动产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此时,婚后一方父母出资买房的,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是对自己子女的赠与,与婚姻关系存储期间的另一方没有任何关系,离婚时作为夫妻一方个人财产,不予分割。 (三)双方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不动产,产权登记在一方子女名下的,该不动产可认定为双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资份额按份共有,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婚后由双方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不管产权登记在哪一方名下,离婚时按照出资份额按份分割。 (四)一方婚前购买房屋,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产权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产权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由产权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此时,对于婚前购买的房屋,即使婚后共同还贷的,房子也属于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离婚时财产不予分割。 (五)以父母名义买房,离婚房产如何分割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此时,双方用共同财产以父母名义买房,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的,房子的产权属于父母,离婚时不属于夫妻财产,不能分割,只能按照出资情况,算作债权要求偿还出资额。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 当事人结婚前,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该出资应当认定为对自己子女个人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为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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