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女方嫁妆是否属于婚前财产 |
释义 | 在法律意义上,女方娘家陪送嫁妆的行为应视为赠与行为,婚前个人财产或婚后夫妻共同财产应根据情况判断。登记结婚前的嫁妆应视为女方家属对女方婚前的个人赠与;登记结婚后的嫁妆,女方家属未明确表示是对某一方的个人赠与;应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嫁妆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夫妻双方对嫁妆有特别约定的,应视为财产的所有权。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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