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和律师费用是两项独立的费用,不能混淆使用。律师费用属于律师的劳务费用,而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属于落实保释决定的必要条件之一。因此,律师不能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作为其律师费用的一部分来计算或要求支付。 法律依据: 1.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取保候审时,须缴纳保证金,保证被告人按照法院指定的时间到庭应诉。保证金的数额,由决定取保候审的法院按照被告人的经济状况和案件的性质、情节等因素决定。 2. 律师费用的支付,是基于律师的劳务合同或委托合同的约定,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的有关规定。 3. 法律上并没有规定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作为律师费用的一部分。因此,律师在收取费用时,不得将取保候审的保证金列入律师费用的范畴。 以上,是关于“取保候审的保证金支付是否可以包含在律师费用中?”的法律分析和法律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