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商变更登记影响股权转让的吗 |
释义 | 工商变更登记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之效力。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不以工商变更登记为前提,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由人民法院认定,公司登记机关都无权认定。但尚未实缴的部分由受让方履行出资义务。 一、股权转让后债权的处理方法有哪些? 股权的转移并不影响到债权人追索的对象,受让方在成为目标公司股东后,仍然需要清偿该债务,然后可以根据股权转让合同向出让方追偿。如果股权转让导致公司合并或分立,合并或分立后的债务由存续公司承担或按照协议承担。 股权转让手续如下: 1.公司受让股权召开公司股东会。 2.聘请律师进行律师尽职调查。 3.出让和受让双方进行实质性的协商和谈判。 4.评估、验资。 5.股权转让的公司召开股东会。 6.双方签订股权转让协议。 7.将新修改的公司章程。 8.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二、公司破产未足额出资的股东承担什么责任 公司进入破产程序,股东出资期限未到的应加速到期,立即向公司履行出资义务;在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后,未实缴出资即转让股权的原股东,并不为仍未实缴出资的现任股东的出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对于公司的股东来讲,务必要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如期足额的履行出资义务,即使公司进入破产程序,公司的破产管理人仍然有权向公司未实缴出资的股东追缴出资。即使在公司章程规定的认缴期限未到,一旦遭遇公司破产,认缴期限就会加速到期。特别需要对因未界出资期限即转让股权的股东来讲,转让方务必在股权转让协议中,明确约定股权转让意味着股东的权利和义务概括转让,不再承担继续履行出资的义务。 三、股权转让受让方后悔怎么办 股权转让受让方后悔的也必须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的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按约定履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但有欺诈胁迫等情形的,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股权转让协议。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第三人实施欺诈、胁迫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行为的,受欺诈、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七条第三款,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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