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固始县为什么被省管了 |
释义 | 将试点县(市)全面实行省直接管理,旨在着力解决多头管理、监督不顺、指挥不畅等过渡体制障碍,全面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实施意见》提出,推进省直管县体制改革,要按照有利于加强党的领导、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更好服务群众的原则进行。 要通过深化改革,形成权责一致、分工合理、决策科学、执行顺畅、监督有力的省直管县管理体制,切实提高行政效能,推动直管县加快建设成为区域性中心城市。 直管县 纪委和党委各部门直接受省纪委和省委对应部门领导或指导。 “市管县”体制始于1982年。中共中央1982年第51号文作出改革地区体制、实行市领导县体制的决定,首先在江苏省试点,随后在全国试行。 实行市管县体制,是为了打破市县之间的行政壁垒和城乡分割、工农分离的格局,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对农村的拉动作用。上世纪90年代,市管县体制伴随着工业化、城市化进程,成为我国地方行政体制的主要形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第九十五条 省、直辖市、县、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设立人民代表大会和人民政府。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组织由法律规定。 自治区、自治州、自治县设立自治机关。自治机关的组织和工作根据宪法第三章第五节、第六节规定的基本原则由法律规定。 第九十六条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是地方国家权力机关。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设立常务委员会。 第九十七条 省、直辖市、设区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下一级的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的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名额和代表产生办法由法律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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