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劳动法兼职工资发放规定如下: 1、法律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用工小时计酬标准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 3、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因此,兼职即非全日制工的工资,最长结算周期不能超过15日。 兼职工作基本包括: 1、每天不超过4小时的非全日制用工; 2、每天超过4小时不超过8小时的非正常全日制用工; 3、每周周末或固定的时间两天左右的全日制用工。 综上所述,兼职工作是一种非常灵活的工作方式,它可以帮助人们赚取额外的收入,也可以帮助人们提升自己的能力和技能。但是,兼职工作也需要注意一些问题,例如要确保自己的兼职工作不会影响到正式工作的质量,要保证自己的兼职工作是合法合规的等等。因此,如果你有兴趣从事兼职工作,建议你在选择之前,多做一些调查和了解,以便选择一份适合自己的兼职工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第六十九条 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