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外籍配偶在中国离婚后,是否有权利向中国法院索要抚养费和赡养费? |
释义 | 法律分析:外籍配偶在中国离婚后,可以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中国法院索要抚养费和赡养费。配偶之间应当互相扶养,法院会根据双方经济状况、生活费用等因素,酌情判决抚养费和赡养费的数额。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一条:配偶有扶养责任,应当互相扶助,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或者一方死亡后,有扶养需要的一方,有权向对方请求给付生活费或者抚养费。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人民法院根据诉讼请求的事实和证据,对为儿童、老年人和不能完全照顾自己的人支付抚养费的事项,应当作出判决。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三十三条:外国人与中国公民离婚,由法院酌情判决抚养费。 以上法条明确规定了外籍配偶离婚后可以向中国法院请求抚养费和赡养费,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判决赔偿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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