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被刑事拘留了应该怎么办? |
释义 | 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本人或其家属可委托律师介入案件进行辩护维权,同时对于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可向公安机关申请取保候审。依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亲友被刑事拘留了怎么办 亲友被刑事拘留了应该为他委托律师,因为这时只有律师是可以进入看守所与他见面并了解案件相关情况的。按照法律规定对于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聘请的律师还可以为其办理取保候审。 我朋友现在刑事拘留了 法律分析:刑事拘留指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这两个条件。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第八十五条公安机关拘留人的时候,必须出示拘留证。拘留后,应当立即将被拘留人送看守所羁押,至迟不得超过二十四小时。除无法通知或者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通知可能有碍侦查的情形以外,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有碍侦查的情形消失以后,应当立即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第九十一条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对于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的重大嫌疑分子,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至三十日。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朋友被刑事拘留8天了,还没收到拘留通知书 被刑事拘留的人能取保候审。只要犯罪嫌疑人符合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或者是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条件的,就可以被取保候审。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怎么办 关于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刑事律师收集整理了相关法律知识,给大家一些参考。 一、家人被刑事拘留了家属怎么办 如果亲人被刑事拘留,家属应当这样做: 第一,正确认识刑事拘留。 刑事拘留是刑事强制措施的一种,规定在我国的《刑事诉讼法》里。《刑事诉讼法》里一共规定了五种刑事强制措施,分别是拘传、拘留、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以及逮捕。拘留是其中一种被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拘留的人一般会羁押在看守所。羁押的目的通常是为了防止毁灭或隐匿证据、串供、逃跑或者再次犯罪。但被刑事拘留并不意味着一定构成犯罪,而只是具有犯罪的嫌疑,所以我们通常称呼其为“犯罪嫌疑人”。 第二,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相关信息。 公安机关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必须制作拘留通知书,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家属在接到拘留通知后应及时和承办警官联系,了解犯罪嫌疑人被拘留的时间、羁押的场所、涉嫌的罪名等,同时还应保留承办警官的联系方式。 第三,去看守所给亲人存钱存物。 被关进看守所的亲人,一般都会产生悲伤无助的负面心理,家属在这个时候给在看守所的亲人存些生活费、送点衣物,是很重要的心理慰藉。存钱存物其实就是让亲人知道,家属已经知道他被刑事拘留的消息,并在关心他,避免嫌疑人在看守所过度紧张焦虑。需要注意的是:存物的时候注意根据不同的季节选择合适的衣物,不能有扣子、拉链等;存钱每次一般不能超过2000元,在看守所每周一般仅允许花200块钱用于购买日常所需,且目前大部分的看守所由于新冠疫情的原因只让存钱不让存物,日常用品都可以花钱在看守所里面买。 第四,尽快委托专业刑事律师,不要盲目的相信关系,谨防上当被骗。 亲人被刑事拘留后是请律师还是托熟人关系?现实中很多家属病急乱投医,谁能承诺把人“捞”出来,就会不惜一切代价,殊不知多少骗子就盯着这样的家属,最后被骗钱骗物不说,还耽误了取保的最佳时机,悔之晚矣。在遇到亲人被刑拘的情况,咨询专业刑事律师,及时委托律师介入,会见亲人了解案情,提供专业法律帮助,才能最大程度争取到最好结果。 二、被刑事拘留后需要请律师吗?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一般犯罪嫌疑人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后,都会被关押在看守所内,此时家属、无权到看守所跟犯罪嫌疑人见面的,更别提了解详细案件情况。此时,只有专业的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 会见、通信权是法律赋予刑事辩护律师一项重要的权利,辩护律师可以同在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会见和通信。便于律师尽早了解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涉嫌的罪名及有关案件情况,从而能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更好地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辩护。 通常刑事拘留37天后还没放人的,大概率是被监视居住或者逮捕了,家属一般会在24小时以内收到办案机关的通知。收到通知后,一定要委托律师及时了解案件所在诉讼程序,看接下来是继续侦查,还是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另外,还需要律师去了解案件具体情况,以便作出最有利的辩护方案。 :刑事拘留如何解除? 刑事诉讼中的拘留是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对直接受理的案件,在侦查过程中,遇到法定的紧急情况时,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所采取的临时剥夺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刑事拘留必须同时具备两个条件:其一,拘留的对象是现行犯或者是重大嫌疑分子。现行犯是指正在实施犯罪的人,重大嫌疑分子是指有证据证明具有重大犯罪嫌疑的人。其二,具有法定的紧急情形之一。对于何谓紧急情形,刑事诉讼法第80条和第163条对于公安机关的拘留和人民检察院的拘留作出了不同的规定。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审查后,根据案件情况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分别作出处理。一是对需要逮捕的,在拘留期限内依法办理提请批准逮捕手续;二是对应当追究刑事责任,但不需要逮捕的,而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直接向院移送起诉;三是在拘留期限内未能查明犯罪事实的,办理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手续,继续侦查;四是具有刑事诉讼法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撤销案件。以上四种情况均需办案机关对刑事拘留予以解除。但在解除刑事拘留时必须注意以下几点:1、应当给被拘留人《释放证明书》,并在该文书中写明释放原因。2、对具有刑诉讼第15条规定情形之一的除释放被拘留人外,还应撤销案件,而不能以放代撤。3、对机关不批准逮捕的被拘留人应立即释放,发给释放证明书。公安机关为需要补充侦查、要求复议复核的应变更强制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 该内容由 马长均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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